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个人信息泄露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各种手机或者电脑App随意非法搜集、泄露、公开服务对象的隐私权的行为越来越多。如何弥补算法漏洞、为个人信息安全筑起保护屏障,成为信息时代的一个必须克服的问题。尽管民法典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如今仍有不少企业受利益驱使,非法过度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那个人信息遭泄露,自身利益受侵犯怎么办呢?

  支招↓↓↓

  一、向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在实体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在虚拟网络中发生的侵权行为,可以向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253条之一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作出明确规定。个人信息被不法利用、遭遇诈骗的可以报警,通过公权力救济来惩戒犯罪,维护权利。

  三、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司法机关可依照《民法典》规定(2021年1月1日实施),对其相关民事权利予以保护。

  真正要保护自己的隐私,还需要公民行动起来,当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受到非法收集和处理时,要采取合法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利,让非法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无所遁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作者:田坤 作者单位: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