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文静) “徐庭长,车坏了,走不了了”郭刚突然对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徐庭长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8月19日下午,立案庭转过来一起申请人王某申请执行周某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8月20日经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周某在伽师的一个银行账户上有存款,但该银行尚未开通网上冻结功能,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经请示后,决定前往扣划。
伽师距离拜城大概有400多公里的路程,为了能早早的到达,天还未亮,许多人还在沉睡中的时候,他们已经驱车上路。走到五间房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汽车的防冻液管子断裂了,发动机高温,无法继续前行。
人烟稀少的沙漠公路,呼呼咆哮的戈壁狂风,由于急着赶路,中途也没有吃饭,小郭的肚子现在也闹起了革命,咕噜咕噜的叫着。
这时徐庭长,神奇般的从车上掏出了1根火腿肠,1个卤蛋递给郭刚。徐庭长对郭刚说:“小郭,干我们执行工作的,总是朝九晚五,路上总会有突发状况,以后出门执行记得带点干粮有备无患”。
3个小时拖车公司的人到了,修完车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跑到银行去扣划,满心欢喜的终于不负所托执结一起案件,准备返回时,车又坏了。伽师是一个少数民族集中聚居的地方,汉族人稀少,路上的车辆维修站都是维族兄弟开的,由于不懂维语,交流起来也很困难,在辗转了好几家店铺后才将车辆维修好。
执行路上一波三折,充满了苦与艰辛,却阻挡不住执行员的步伐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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