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乔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的《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新疆疏附县人民法院迅速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解决“执行难”活动,从三个方面提升整体司法能力。
一是为解决案件“执行难”,针对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难找、可供执行财产难寻等情况,疏附县法院自2013年创新建立了执行联络员制度,疏附县人民法院从全县乡、镇(场)、社区聘请了17名执行联络员,现已构建从乡镇到村居的协助执行网络,通过执行联络员切实增强法院执行工作的感染力和亲和力,让更多群众的了解、理解、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进一步有效改善当前的执行环境。执行局执行二组组长艾海提·托合提说道:“现在办案通过与村居联系沟通,查找相关财产线索,了解清楚被执行人的行踪规律,避免执行扑空等情况,切实提高了查找的成功率。”
二是用好网络查控系统这把“尖刀”。现在,覆盖全国的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已经基本建立,任何一家基层法院都能通过这个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查人找物难的状况得以改善。执行法官不需亲自到银行、工商局、车辆管理部门等柜台办理查控手续,在法院网络查控室通过轻轻点击鼠标就能轻松查控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工商和车辆等信息。有效提升了执行与协助执行的效率,压缩消极执行的存在空间,形成快速反应、规范协调的网络执行机制,改变了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的“执行难”局面。
三是广泛运用信用惩戒系统。疏附县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将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老赖”列入“失信名单”,并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面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向银行、房管局、车管所等有关单位进行信息通报,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切实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截至目前,疏附县法院通过执行联络员提供线索,查控被执行人3人次;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存款23.14万元;将1名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老赖”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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